新年的历史及其日期的确立
庆祝新年的传统可以一直追溯到史前时期。在最古老的人类文明时期,由于种族和文化背景的差异,世界各地的人们在不同的日期庆祝新年,直到几百年前全世界才统一将1月1日这天作为新年。
新年是最古老的节假日,最早出现于4000年前的古巴比仑时期。在公元前2000年前后,巴比仑的新年开始于春分后的第一个新月日,因为毕竟春天是一个代表新生的季节,一个播种的季节、一个百花始放的季节,将春天的来临作为新的一年的开始比较符合逻辑。
罗马人继承了这一传统,也在三月后期庆祝新年,但在不同的君主统治时期,罗马的历法不断地被修改,因而造成了历法与太阳运行的不同步。为了确立一套正确的历法,在公元前153年罗马将1月1日定为新一年的开始,但其后历法仍被不断修改,直到公元前46年恺撒确立起现在我们所说的公历,才又将1月1日确立为新年。
其后,关于历法没有出现什么重大的改革,直到1582年罗马教皇GregoryXII整合出我们目前采用的划分一年的计算方法,并重新确立新年的日期为1月1日。
一些天主教国家很快便开始采纳这一历法,新教徒也逐渐接受这套历法;一些信仰印度教、道教、佛教、伊斯兰教的东方国家虽然一直将这部新历法视为基督教的历法,但也都逐渐将1月1日作为自己的法定节假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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